公告:110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中「免學費補助」申請

110學年度第二學期高中「免學費補助」申請開始

說明:
一、對象:原本「不申請」家戶所得查調,欲改成「申請」查調的高中部同學。
(本學期已申請的同學已造冊,不必再提出申請)
二、時間:即日起~11/22(一)
三、程序:請於期限內至教務處許桂禎小姐處填妥申請表,並提供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一份。逾期不予受理
五、免學費補助:本補助屬於12年國教學費補助政策。在校學生家庭年所得在148萬元以下者,經申請財稅查調通過,得免繳學費。
六、所得148萬元的計算範圍:110學年下學期查調109年家庭總所得。查調對象包含學生及父母三人所得加總。(單親家庭或特殊情形者,請檢附含詳細記事欄之戶口名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