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單側聽損學生借用FM調頻教學輔助系統,倘有符合資格及具需求之學生,請於110年12月13日(一)前與輔導處特教組聯絡。

發佈者 : 廖教師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09年10月2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90130915號函暨110年11月5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00140893號函辦理。

二、本案申請事項說明如下:

(一)申請條件:未經身心障礙學生鑑定通過,不具特殊教育學生身份,且其聽力程度為6歲以下單耳達21分貝以上、7歲以上達25分貝之學生

(二)申請資料:6個月內聽力圖、申請表(逐級核章)。

(三)寄(送)期限:110年12月20日(星期一)前,逾期視同無需求

(四)寄(送)地點:本市山線特殊教育資源中心(420306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

三、倘有單側聽損學生,請務必確實詢問其借用FM調頻教學輔助器材需求,並協助其提出申請;教育局將審查學校提報之資料,符合資格且通過審查學生,教育局將另案函知學校後續相關借用事宜。

四、請教職同仁協助提報有申請需求之學生,並於12/13(一)與特教組聯絡,感謝您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