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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事宜

發佈日期 : 2025-12-0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2-03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黃生活輔導組長
一、 依據教育部「友善校園獎評選要點」辦理。
二、 本案評選對象為114年度積極推動學生事務及輔導工作各項 議題實務,表現優良之學輔主管、學務人員、輔導人員、導 師、行政人員、特殊貢獻人員及學校等。
三、 本案評選獎項及其資格如下:
(一) 特殊貢獻人員獎:具有其代表性,獨立一項,不置於傑出 人員獎項下;如各級學校校長長期致力於學輔工作之推展 ,對學輔工作政策規劃、執行及推廣具重大貢獻者。
(二) 傑出人員獎:
1、 傑出學輔主管獎:考量人力配置因素,高級中等以下學 校(含高級中等學校)薦送人員以學務主任、輔導主任及 軍訓主管為主。
2、 傑出學務人員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高級中等學校) 除學務主任及軍訓主管外,其餘領有主管加給之學務人 員(如:生教組長、訓育組長等)及一般學務人員(如護理 師)提報此類。
3、 傑出輔導人員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高級中等學校)除輔導主任外,其餘領有主管加給之輔導室人員(如輔 導室組長) 、專任輔導教師及資源中心教師等提報此 類。
4、 傑出導師獎:提報者需具備導師資格。
5、 傑出行政人員:對學輔政策方案規劃及執行有具體顯著 或持續性貢獻之各級政府行政人員(包括各級政府設立之輔導諮商中心人員、主任、督導及學輔創新人力)提報此類提報此類。
意者請洽詢生輔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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