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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市自費快篩醫院提供教育人員專案服務資料,請轉知相關人員參酌,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1-08-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8-24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黃衛生組長
一、 依據本府衛生局110年8月20日聯繫事項辦理。

二、 依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之規定,學校工作人員疫苗第一劑接種未滿14日或未接種者,首次進入校園服務前應提供3日內於醫療機構所做抗原快篩或PCR 檢測陰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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