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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送本局訂定「臺中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1份,請各校配合辦理,請查照。

發佈日期 : 2021-08-2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8-24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黃衛生組長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授國字第1100105137號函辦理。

二、 為落實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開學後各項教學及活動等防疫工作,確保師生健康,本局依據教育部所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110學年度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管理指引」訂定旨揭指引,供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依循辦理。

三、 請詳閱旨揭指引並請隨時留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政策,本局將持續依疫情發展適時調整校園防疫因應作為。

四、 倘有相關疑問,請依下列窗口諮詢:

(一) 各教學活動:高中教育分機54112、國中教育分機54933、國小教育分機54311、幼兒教育分機54427。

(二) 檢疫及清消:體育保健科分機54708。

(三) 戶外教育:國小教育科分機54312。

(四) 學生交通車:學生事務室分機55105。

(五) 校園開放:國中教育科54219。

(六) 用餐規範:體育保健科分機55638。

(七) 游泳教學:體育保健科分機5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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