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年全民國防教育暨友善校園週藝文比賽活動比賽
一、目 的:為推廣全民國防教育、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友善校園暨交通安全理念,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培養文藝創作,增加不同角度與視野,達到強化全民國防意識、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友善校園及交通安全宣導成效。
二、比賽組別:中二、中三、中四、中五組共四組。
三、比賽方式主題:
比賽以書法、四格漫畫、素描及海報方式實施,分別由中二、中三、中四、中五各班推薦作品以乙件為限,如有要多報名班級,另行與承辦人聯絡,相關宣導主題及規範,詳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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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主題 |
作品規格 |
藝文比賽方式 |
參加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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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
交通安全四守則(如附件) |
書法 |
中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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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
如何拒絕毒品 |
4格漫畫 |
中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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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防教育 |
認識國防、關心國防、參與國防等愛國意識內容 |
素描(黑白) |
中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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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善校園 |
防制校園霸凌 |
海報 |
中五 |
四、截稿日期:中華民國 110 年 9月 24 日(星期六)1330 時,(學生作品由各班統一送件,需於截止日前送達教官是,逾期恕不受理)。
五、作品規格說明:
(一) 書法:題目如附件2,紙張以24格九宮格為限,直式書寫方式呈現。
(二) 連環漫畫:作品以平面設計為限,畫紙A3紙為限,創作以四格連環漫畫直式繪製呈現。
(三) 素描:作品以平面創作,畫紙A3紙為限,創作以黑白色調為主畫直式繪製呈現。
(四) 海報:作品以平面設計為限,畫紙以壁報紙半張全開海報為限,創作以直式繪製呈現。
六、畫具及顏料:畫紙由教官室統一發放,畫具及顏料一律自備。
七、評審及頒獎:凡交件參賽作品由教官室會同校內國文、美術老師評定各組優勝名次, 得獎名單於 另行公告於學校網站,各組得獎學生利用朝會時機頒獎。
(一)作品審查及評審方式:
1.參選作品以個人創作方式為限,不得抄襲他人創作,凡曾參加任何競賽入選受獎之作品不得參,參選作品若涉抄襲,相關責任由投稿人自負。
2.評審標準:
(1)交通安全書法比賽:
A.筆勢與功力50%。
B.整潔與美觀30%。
C.正確20%。
(2)防制藥物濫用4格漫畫比賽:
A.主題融入 40%。
B.創意構想 30%。
C.色彩呈現技巧及字體 30%。
(3)全民國防教育素描比賽:
A.主題融入 40%。
B.創意構想 30%。
C.呈現技巧 30%。
(4)友善校園海報競賽:
A.主題融入 40%。
B.創意構想 30%。
C.色彩呈現技巧 30%。
(二)錄取名額:各組錄取第1名1件, 第2名1件,第3名1件。
(三)獎勵:
1.第1名小功乙次,並頒發獎狀乙幀。
2.第2名嘉獎兩次,並頒發獎狀乙幀。
3.第3名嘉獎一次,並頒發獎狀乙幀。
八、活動聯絡人:
教官室:江秉榮教官,聯絡電話:(04)25562012 分機3146
九、經費:執行本案所需經費由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經費項下支應。
十、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函補充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