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事宜
發佈日期 :
2021-09-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9-07
資訊群組 :
說明: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暨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獎助辦法辦理。
二、旨揭獎助事宜相關資訊如下:
(一)申請資格:
1、經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依特殊教育法第四條規定鑑定安置之
資賦優異學生。
2、資賦優異學生於109學年度參加政府推薦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個人獲得前五
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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