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升學大專校院甄試簡章」暨應屆畢業生團報事宜
發佈日期 :
2021-11-1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11-12
資訊群組 :
說明:
一、本學年度試務重要異動如下:
(一)考試科目配合108課綱異動,考試科目及考科範圍已公告於本甄試網站。
(二)一般答案卷自「A3」變更為「B4」。
(三)試題本自「單面印刷」變更為「雙面印刷」。
二、甄試報名日期為110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止,應屆畢業生統一由學校團體報名。
三、持鑑輔會證明者,提醒如下:
(一)「學習障礙類」考生僅能持鑑輔會證明報考。
(二)五專轉學至高級中等學校就讀者,若持鑑輔會證明報考,應為轉學後高中職學校提報之鑑定證明,不得再持五專就讀時期所取得之
證明報考。
(三)高中職就學期間,若申請放棄特殊教育學生身分者(已繳回鑑輔會證明),不得再持該證明影本報考本甄試。
四、甄試相關規定請詳閱簡章內容並留意甄試網頁最新消息:
(一)聯絡電話:(03)4227151轉57148、57149、57150。
(二) 網址:https://cis.ncu.edu.tw/EnableSys/ 。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