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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提升暨教育訓練推動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展延申請流程」,辦理展延證明書事宜

發佈日期 : 2022-05-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5-09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葉註冊組長
一.請取得106年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證明書之人員,依「校園職業安全衛生知能提升暨教育訓練推動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展延申請流程」,辦理展延證明書事宜。
二、 依據教育部111年4月26日臺教資(六)字第1112701579A號函辦理。
三、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規定,學校應對其所屬教職員工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合先敘明。
四、 案係教育部為培訓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協助各學校執行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之3小時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所需師資,辦理「一般種子師資培訓課程」及「專業種子師資培訓課程」,銜接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人才,協助各級學校達成校園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目標。
五、 依據教育部旨揭計畫「種子師資培訓證明書」申請流程: 「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種子師資之證明書有效期限為5年,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得申請展延」,請貴校取得106年種子師資證明書之人員,須依旨揭流程說明,辦理展延證明書事宜。
六、 旨揭流程亦同步公告於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安全衛生資源專區」—「種子師資文件」。
七、 如有相關問題,可逕洽教育部委辦團隊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電話:03-26549092。另倘有涉本局疑問請依貴校所屬教育階段別洽詢本案各科承辦人,分機如下:
(一) 國小教育科:顏筱晏(分機:54310)
(二) 國中教育科:伍崇毓(分機:54218)
(三) 高中職教育科:陳俊霖(分機:5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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