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台中市單側聽損學生申請借用FM調頻教學輔助系統申請事宜
發佈日期 :
2022-05-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5-20
資訊群組 :
一、本案申請事項說明如下:
(一)申請條件:未經身心障礙學生鑑定通過,不具特殊教育學生身份,且其聽力程度為6歲以下單耳達21分貝以上、7歲以上達25分貝之學生。
(二)申請資料:6個月內聽力圖、申請表(逐級核章)。
(三)寄(送)期限:111年6月15日(星期三)前,逾期視同無需求。
二、有申請需求之學生,請於5/27(五)前回報輔導處特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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