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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林務局辦理之之「111年 雙流自然教育中心校外教學推廣計畫」活動歡迎全校師生參閱活動詳情!

發佈日期 : 2022-07-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7-14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吳社團活動組長
一、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雙流自然教育中心。
二、申請及實施日期
1. 申請日期:即日起開始申請至額滿為止。
2. 實施日期:
111年09月05日(一)起至111年12月30日(五)
3. 注意事項:
(1) 實施日請以每週二、四、五為原則優先申請,其餘週一、三、六、日則依中心預約狀況、申請單位需求開放申請,寒暑假不開放申請。
(2) 受補助學校如有特殊原因需延期或變更行程時,應於課程前一個月通知本中心,經本中心確認同意後,方可變更。
(3) 為維護各申請單位之權益,申請單位改期兩次以上(達第三次),中心視同放棄、並取消其補助資格,該補助名額將由備取單位遞補。
(4) 受補助單位如欲「取消」課程申請,請於一個月前 E-mail並電話告知,如未於規定時間內取消,本中心未來將不開放其補助之申請資格。

三、申請資格與對象說明
1. 高級中等以下之學校,以學校為申請單位。
2. 每梯次參與人數需達20人,偏遠地區、特殊教育申請單位不受此限。
3. 每所學校限申請1梯次。
4. 本年度補助保留2梯次予偏遠地區申請單位,偏遠地區學校以教育部最新公佈「偏遠地區國民中小學」名錄為主。
5. 優先列為車資補助對象:未申請過本中心課程之申請單位。
6. 本年度學校如配合課程優化之試教,將優先列為車資補助對象。
四、補助金額
每校補助交通費新台幣柒仟元之租車費,逾支費用請由學校勻支。

五、校外教學地點及課程
1.教學地點:
(1)雙流國家森林遊樂區(屏東縣獅子鄉丹路村丹路2巷23號)。
(2)墾丁國家森林遊樂區(屏東縣恆春鎮墾丁里公園路201號)。
2.中心課程共有14套可供申請,課程簡介請查詢台灣山林悠遊網。
(https://recreation.forest.gov.tw/Education/NC?typ=3&typ_id=SL)
(查詢課程可掃描我)
六、申請方式
1.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請於申請期限內填寫線上表單,本中心依申請資格、資料完整度和順序優先補助。(申請表單:https://reurl.cc/43n0gR)
(申請表單可掃描我)
2.申請後若有需更改申請日期或人數請來電告知以確保申請資訊正確,
請撥打(08) 8701499或(08) 8701241。
3.錄取名單將於受理申請後陸續公告於雙流自然教育中心臉書粉絲專頁, (https://www.facebook.com/SLNC123),正取、備取通知將寄發E-mail通知,未錄取單位則不另行通知。
4.正取單位請於通知後一週內填妥申請表(附件一)回傳 E-mail 至本中心(slnc543@gmail.com),主旨請填寫「111年車資補助_○○學校」。
申請表逾期未繳則視同放棄,名額由備取學校遞補。
5. 除正式錄取之15梯次外,將保留2梯次之備取名額,若正取學校取消,則由備取學校依順序辦理補助,接獲補助之備取學校將寄發E-mail及電話通知,並請於通知後一周內填妥申請表(附件一)回傳。
意者請洽學務處課外活動組,謝謝! 分機:3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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