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雲林縣建大文教基金會2022年優秀自強獎學金
發佈日期 :
2022-09-0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9-02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葉註冊組長
一、 依據雲林縣政府111年8月18日府教學二字第1112438028號函辦理。
二、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自104學年度設立優秀自強獎學金(原名建大優秀清寒獎學金),以獎勵年輕學子向學,實施辦法如附件。
三、 申請期限:
(一) 校內申請及初審:請學校於111年9月22日(星期四)至111年10月5日(星期三)前進行校內初審。
(二) 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格式不符、逾期、未經核章、證件不符,視同資料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 請依所附辦法,辦理下列事項:
(一) 凡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中、彰、雲、投、嘉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及雲林縣立國民中學之清貧學生均具資格。惠請學校代為公布該辦法、彙集申請書,再轉交委辦學校饒平國小。
(二) 由饒平國小代為審查申請資格,並將合格申請資料彙整成冊、建立電子檔,偕同基金會辦理審查事宜。
(三) 錄取名單之公布及奬學金之發放:大專組及高中組由該基金會負責辦理,國中組則由雲林縣政府協助代為公布審查通過名單,並於獎學金撥付後轉交各審查通過之學生學校發放獎學金。
(四) 申請辦法、申請書及學校清寒證明為今年新修訂,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饒平國小鍾淑芬小姐,聯絡電話:05-5842071分機24。
二、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自104學年度設立優秀自強獎學金(原名建大優秀清寒獎學金),以獎勵年輕學子向學,實施辦法如附件。
三、 申請期限:
(一) 校內申請及初審:請學校於111年9月22日(星期四)至111年10月5日(星期三)前進行校內初審。
(二) 所送資料不論合格與否均不退件,格式不符、逾期、未經核章、證件不符,視同資料不符,不另行通知補件。
四、 請依所附辦法,辦理下列事項:
(一) 凡設籍雲林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中、彰、雲、投、嘉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及雲林縣立國民中學之清貧學生均具資格。惠請學校代為公布該辦法、彙集申請書,再轉交委辦學校饒平國小。
(二) 由饒平國小代為審查申請資格,並將合格申請資料彙整成冊、建立電子檔,偕同基金會辦理審查事宜。
(三) 錄取名單之公布及奬學金之發放:大專組及高中組由該基金會負責辦理,國中組則由雲林縣政府協助代為公布審查通過名單,並於獎學金撥付後轉交各審查通過之學生學校發放獎學金。
(四) 申請辦法、申請書及學校清寒證明為今年新修訂,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饒平國小鍾淑芬小姐,聯絡電話:05-5842071分機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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