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第3條第2項規定應行公告之「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業經行政院於中華民國111年10月31日以院臺衛字第1110031902號公告修正,並自即日生效。
發佈日期 :
2022-11-07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11-07
資訊群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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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者 :
張約僱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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