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1學年度中二區高級中等學校適性轉學簡章
發佈日期 :
2022-12-2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12-23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葉註冊組長
一、 依據國教署111年8月5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110095811A號函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1年8月10日中市教高字第1110067453號函辦理。
二、 中二區111學年度適性輔導轉學重要日程如下:
(一) 報名日期:111年12月22日(星期四)至12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二) 申請程序:學生申請適性轉學時,應備妥簡章內載明之文件,依原就讀學校規定時間內,繳交原就讀學校收件。原就讀學校收件後,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彙整,並於12月28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寄送至葳格高中註冊組收。
(三) 面談日期與程序:本會依本簡章所訂報名學生應檢附之文件,進行書面審查。申請學生面談時間公告:112年1月5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於本會承辦學校網頁公告面談學生准考證號、時間及地點,符合資格者請依公告至各指定地點報到面談。
(四) 放榜:112年1月1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於本會承辦學校網站公告。
三、 申請之資格及條件:凡就讀本區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用技能學程、適性輔導安置及進修部之學生除外)因學習適應(性向、興趣)問題者,得報名申請
四、 申請原則:每一學生僅可申請一所學校,並限一科報名,且以一次為限。原則如下:
(一) 原就讀普通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綜合高中學校報名。
(二) 原就讀綜合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普通高中學校報名。
(三) 原就讀普通高中、綜合高中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報名。
(四) 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報名。
(五) 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普通高中、綜合高中學校報名。
二、 中二區111學年度適性輔導轉學重要日程如下:
(一) 報名日期:111年12月22日(星期四)至12月23日(星期五)中午12時止。
(二) 申請程序:學生申請適性轉學時,應備妥簡章內載明之文件,依原就讀學校規定時間內,繳交原就讀學校收件。原就讀學校收件後,將申請書及相關文件彙整,並於12月28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以限時掛號寄送至葳格高中註冊組收。
(三) 面談日期與程序:本會依本簡章所訂報名學生應檢附之文件,進行書面審查。申請學生面談時間公告:112年1月5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於本會承辦學校網頁公告面談學生准考證號、時間及地點,符合資格者請依公告至各指定地點報到面談。
(四) 放榜:112年1月11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於本會承辦學校網站公告。
三、 申請之資格及條件:凡就讀本區高級中等學校一年級學生(國中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用技能學程、適性輔導安置及進修部之學生除外)因學習適應(性向、興趣)問題者,得報名申請
四、 申請原則:每一學生僅可申請一所學校,並限一科報名,且以一次為限。原則如下:
(一) 原就讀普通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綜合高中學校報名。
(二) 原就讀綜合高中學校之學生可選擇申請普通高中學校報名。
(三) 原就讀普通高中、綜合高中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報名。
(四) 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報名。
(五) 原就讀技術型高中學校專業科之學生可選擇申請與原就讀不同普通高中、綜合高中學校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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