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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修正「危險物質(品)異常處置及貯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請各實驗室管理教師宣導並依循規範落實管理。

發佈日期 : 2023-01-1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1-16 資訊群組 :
說明:
一、 依據本府112年1月6日府授環衛字第1110351726號函辦理。
二、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依去(111)年9月7日「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第2次會議」決定,修正旨揭參考指引,並修正名稱為「危險化學物質(品)異常處置及運作貯(儲)存、應變管理參考指引」。
三、 本指引為提供輔助管理規範,非取代現有法規規定,以利危險化學物質(品)安全運作,請貴校遵循及落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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