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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中市立國民中學(含市立高中附設國中部)代理教師聘期調整

發佈日期 : 2023-02-2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2-22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黃教學組長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函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2年2月22日
發文字號: 中市教中字第1120012473號

主旨: 有關臺中市立國民中學(含市立高中附設國中部)代理教師聘期案,詳如說明,請查照辦理。

說明:
一、 本市立國民中學(含市立高中附設國中部)代理教師聘期,111學年度第2學期調整延長至112年7月31日止;自112學年度起,代理教師聘期為全學年完整聘期。
二、 另代理教師如屬中途聘任或提早離職者,則前者聘期自實際到校日起,後者聘期至實際離職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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