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請參賽同學9/22前將作品交至訓育組報名。

發佈日期 : 2023-07-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3-07-21 資訊群組 : 學務處 發佈者 : 廖訓育組長

一、 依據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及112學年度全國 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辦理。 二、 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臺中市初賽依本市行政區、學校校數,分三區進行初賽,其中國中、國小分甲、乙、丙三區競賽,高中(職)分A、B、C三區競賽。 三、 全國學生美術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非著作權保護之著作(如 AI 人工智慧生成作品)不得參賽。 四、 參加本市初賽之作品,經各校辦理初選後,由各校承辦人員 上網統一報名,報名網站「臺中市學生美術競賽成果暨報名 網」(https://tcart.tc.edu.tw),報名時間自112年9月14日(星期四)起至9月22日(星期五)止,請務必於送件前登錄完畢,逾時恕不受理。 五、 書法類各組前三名應參加112年10月22日(星期日)上午9時於 本市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舉行之本市初賽書法類現場書寫。請參賽 學校督導學生應以嚴謹態度參賽,若因故不克參加現場書寫者,應繳交放棄參加全國學生美術比賽聲明書(詳見實施計畫附件二),由就讀學校於112年10月18日(星期三)前,以正式公文函報承辦學校(副知本局)備查。 六、 參加本市初賽書法類現場書寫參賽者,除承辦單位提供用紙,不得使用其他紙張書寫、亦不得自行攜帶紙張試寫,違者現場書寫作品不予列入決選評定。 七、 112學年度全國決賽須現場創作之類組,參賽者應參加112年 11月11日(星期六)下午1時30分於郵政博物館舉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須現場創作之類組組別及簡章,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擇期另行公告)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dW8nF47tjSfQQvKIawPQjQsRpgzzM5-4/view?usp=sharing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