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中小學雙語教學在職教師增能學分班」參加對象條件資格如后說明,符合資格且有意願的教師請洽課發組報名。
發佈日期 :
2024-02-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2-20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羅課程發展組長
參加對象條件資格說明:
1.本市具高中合格教師證書且具備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
2.「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稱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之在職專任教師或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1.本市具高中合格教師證書且具備CEFR B1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通過證明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
2.「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稱國教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部分領域課程雙語教學實施計畫」之在職專任教師或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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