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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北區推動中心辦理「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課程設計分享-一起動手動腳學地理」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4-04-16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4-16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黃教學組長
主旨: 檢送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北區推動中心辦理「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課程設計分享-一起動手動腳學地理」實施計畫,請轉知貴校教師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113年4月11日附教字第1130004490號函辦理。
二、 依據地理學基本內涵、研究方法設計實作課程,將地理學理論,如中地理論、邱念農業區位論於生活場域中探究,最終將上述實作課程加以實踐。
三、 研習日期及地點:
(一) 時間:113年5月11日(六)9時30分至12時40分。
(二) 地點: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三) 詳細課程資訊及報名方式,詳如附件實施計畫。
四、 敬請惠予參與人員公(差)假,相關經費由原服務學校依規定支給。




112-2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北區推動中心
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課程設計分享
地理與人文社會科學研究【一起動手動腳學地理】
實施計畫
壹、依據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推動中心(北區)
工作計畫。
貳、目的
一、促進教師理解與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社會領域加深加廣選修探究與實
作課程綱要之精神與內涵。
二、強化社會領域教師對於探究與實作課程之教學知能,精進教師專業發展。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 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北區推動中心(國立臺灣師範
大學附屬高級中學)
四、協辦單位: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
肆、研習簡介
社會領域的探究與實作課程教學要如何進行?是否符合探究的精神與
內涵?甚至如何進一步研發出新的課程?社會領域探究與實作教師工作坊,
使用了現場教學的觀點,整合領綱學習表現第三構面「實作及參與」四項目,
從學生課程學習成果來檢視課程設計,引導老師思索課程教學步驟的實施安
排,有效地提升自我的探究教學能力,進而調整或開發新的課程題材。另外
透過課堂中如何進行引導的實作練習,體會師生角色與任務分配,進而找到
適合自己的教學步驟。
本次研習邀請高中教師分享教案與學生學習歷程,依據地理學的基本內
涵、研究方法設計實作課程;並將地理學的理論,如中地理論、邱念農業區
位論於生活場域中探究;最終由學生自選一區鄉土地理,將上述實作課程加
以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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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研習日期、課程內容及地點
一、研習日期:113 年 5 月 11 日(六)09:30 ~ 12:40
二、研習地點:國立彰化女子高級中學–圖書館 3 樓清定軒(附件一)
三、課程內容與流程:
陸、報名資訊:統一線上報名
一、報名網址、時間及錄取公告時程:
報名時間:即日期起至 4 月 30 日(二)12 時止
報名連結:https://reurl.cc/ykyonO
錄取公告:5 月 1 日(三)17 時後,公告於網站並以電子信件通知
二、建議以 Chrome 瀏覽器複製貼上網址開啟或掃描 QR Code,填寫 Google
表單報名(可能須先登入 Gmail 帳號,方可繼續報名)。
三、錄取名單公告:
(一)錄取名單以通知信件為準,錄取公告將以 e-mail 個別通知
(敬請留意 ccip@gs.hs.ntnu.edu.tw 的信件)及公告於官方
網站(https://www.hs.ntnu.edu.tw/ccip/),恕不另行函知。
(二)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歡迎主動來信洽詢。
四、全程參加本研習者,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核予教師研習時數 3 小
時,恕不另發其它證明;非在職教師身份者如需相關證明,請自行攜帶
相關表件至研習現場,由中心研究教師或該場次講師簽名佐證,事後恕
不予補發。

柒、報名及參加者注意事項
一、高級中等學校教師、實習教師、各大專院校在學中等教育階段師資培育
生及國民中、小學教師(高級中等學校現職教師優先),如報名情形踴
時間 內容 講師
09:00 ~ 09:20 報 到
課程引導及綜合座談討論主持
人:
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
程北區推動中心研究教師劉
麗菁教師(國立彰化女中)
主講:
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
程北區推動中心種子教師:
邱鳳梅老師(國立竹南高級
中學地理科專任教師)
09:20 ~ 09:30 開幕式
09:30 ~ 10:20
探究歷程與課程學習成果
(分組研討)
10:20 ~ 10:30 休 息
10:30 ~ 11:20
課堂中如何進行引導?
師生角色與任務
(分組研討)
11:20 ~ 12:10
課程設計的反思與調整
(分組研討)
12:10 ~ 12:40 綜合座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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躍,每校限 3 名,每場總限額 30 名。
若報名踴躍,優先錄取條件排序如下:
(一)112 學年度接受高中優質化方案輔助方案學校教師。
(二)過去參與本中心辦理研習教師未發生無故缺席者。
(三)依網路報名優先順序決定錄取及備取順位。
二、本研習為協助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發展之推動,歡迎各校有意願之教師
報名參加。
三、如報名截止時人數未達 10 名,主辦單位保有取消該場次之權利。
四、為考量研習品質及資源充分運用,參與者須自行登記公(差)假及課務
排代,且先確認無課務安排,再行報名:
(一)教育資源有限,敬請錄取者儘量避免缺席。
(二)如已獲錄取但確實無法出席者,請最遲於研習辦理前三個工作天
來信告知並提供理由(如遇臨時事件也請於工作坊開始前聯繫告
知),以避免延誤備取遞補作業。
(三)請勿自行尋人頂替出席,經發現者取消被頂替者該場及後續報名
之錄取資格,並謝絕核予研習時數。
(四)請參加教師務必出席及全程參與,若無故缺席或早退者,將會影
響時數登錄及貴校後續相關研習活動之錄取次序。
五、本次研習得補助外離島、花蓮縣、臺東縣及其他地區符合教育部核定
「110 至 112 學年度之偏遠地區及非山非市高級中等學校名單(附件
二)」之高級中等學校參與教師往返交通費及住宿費,經費由承辦單位計
畫項下支應,敬請務必提前聯繫洽詢申請事宜
(ccip@gs.hs.ntnu.edu.tw)。
※因資源有限,僅限未曾與承辦單位申請本系列研習差旅費補助者申
請。
六、主辦單位保有最終調整之權利。
捌、經費與注意事項
一、辦理研習所需經費由承辦單位及協辦單位經費支應。
二、敬請各校核予參加人員以公(差)假登記,往返路程差旅費由原服務學
校依規定支給。
三、為響應環保,請參與者自行攜帶環保杯。
四、請與會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前往,恕無提供接駁車及停車位。
五、進入各校園時,敬請配合接受及遵守各校相關規定。
六、本案聯絡人:高級中等學校探究與實作課程北區推動中心(國立臺灣師
範大學附屬高級中學)余信萱助理、吳昌樺助理,官方電子信箱:
ccip@gs.hs.ntn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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