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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3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開放本市112學年度教師閩南語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研習報名

發佈日期 : 2024-05-0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5-02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黃教學組長
主旨: 謹訂於113年5月6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13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止開放本市112學年度教師閩南語及客語語言能力認證研習報名,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112學年度教師閩南語言能力認證研習實施計畫及臺中市112學年度教師客語(四縣腔、大埔腔)能力認證研習實施計畫辦理。
二、 為培養教師本土語文聽說讀寫之基本能力,並扶助教師參與並通過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進而投入本土語文課程教授,爰本局辦理上開2項研習,其中寒假場次業已辦竣。
三、 本研習報名時間及網址,請詳見各語言別計畫內容,將依研習對象及報名先後順序擇優錄取,額滿為止。請錄取者務必全程參加,如無法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另如報名後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開課三日前致電教育局承辦人取消錄取名額,以利辦理遞補事宜,如開課後無特殊原因缺課或未於開課前來電取消參加,將列入爾後報名此研習之錄取考量。
四、 檢附實施計畫各1份。


臺中市 112 學年度教師閩南語言能力認證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9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12598B號函
二、目的:
(一)培養本土語文聽說讀寫之基本能力,有效應用本土語文。
(二)扶助教師參與並通過中高級以上閩南語言能力認證,並積極教授本土語文課程。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臺中市立至善國民中學、臺中市立霧峰國民中學、臺中市立神圳國民中學、
臺中市立清泉國民中學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本土語文指導員及臺中市國教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小組
七、研習對象(依優先錄取順序):
(一)112 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師授課合格率未達 100%之學校正式教師(本局將檢視人力資
源網 2.0 填報情形)
(二)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現職教師
(三)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代理教師、代課老師及實習老師
(四)本市公立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
(五)如尚未滿額,再行開放一般民眾報名
八、研習時間及地點:
地點 報名日期 辦理日期/報名網址 錄取名額
至善國中 112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 時至
112/12/15 下午 5 時
113/1/24-113/1/26
https://forms.gle/zxBkhS
TkmadYosFE7
60
霧峰國中 112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 時至
112/12/15 下午 5 時
113/1/29-113/1/31
https://forms.gle/zxBkhS
TkmadYosFE7
60
神圳國中 113 年 5 月 6 日上午 9 時
至 113 年 5 月 17 日下午 5 時
113/7/3-113/7/5
https://forms.gle/bXZzkH
svCHdTbB3TA
60
清泉國中 113 年 5 月 6 日上午 9 時
至 113 年 5 月 17 日下午 5 時
113/7/8-113/7/10
https://forms.gle/bXZzkH
svCHdTbB3TA
60
註:112 學年度至 113 學年度期間閩南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1.113 年 3 月、8 月/教育部 113 年 3 月份及 8 月份閩南語言能力認證考試
2.113 年 5 月、11 月/國立成功大學 2024 年春季及秋季全民台語認證考試
九、研習內容:課程表如附件,各場次依實際情形調整
十、報名及錄取方式:
(一)教師參加本研習活動,請於報名前先取得所屬服務學校同意。
(二)本研習採線上方式報名,錄取方式將依報名先後順序及前述優先錄取順序決定,額
滿為止;如報名之場次額滿,惟其他場次尚有名額,將依報名先後順序及教師參加
意願予以調整參加場次。
(三)錄取名單將以正式公文函發各參訓教師所屬學校核予公假,並於本局全球教育資訊
網公告,請自行關注相關訊息發布及查詢。
十一、研習注意事項:
(一)每人限報名一場次,請錄取者務必全程參加,如無法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另如報
名後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開課前致電教育局承辦人(04-22289111#54314)取消錄
取名額,以利辦理遞補事宜,如開課後無特殊原因缺課或未於開課前來電取消參加,
將列入爾後報名此研習之錄取考量;全程參與者,每場次核發研習時數 18 小時。
(二)請各校務必督導參訓人員於「112 學年度」報考任一場次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如未於
本學年度參加考試,將納入學校未來報名本研習之錄取先後順序參考。
(三)本案工作人員及研習人員給予公假。
(三)研習將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及餐具。
(四)如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研習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市公告「停止上課」,則本
研習停止辦理。請參與人員注意自身安全。
(五)報名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視同同意本局調查後續認證研習報名與通過情形及提供個人
資料作為本土語文推動相關統計使用。
十二、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另案核定辦理敘獎。
十三、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臺中市 112 學年度教師客語(四縣腔、大埔腔)能力認證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9 月 11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20112598B 號函
二、目的:
(一)加強教師客語聽力理解、閱讀理解、客語口說、客語拼音與書寫客語的能力。
(二)以客家委員會中高級客語能力認證教材為教學內容,培育客語薪傳人才,厚植客語
教學人力資源。
(三)協助教師認識客語中高級認證考試題型,熟悉考試流程,以提高認證通過率。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學校:臺中市立新社高級中學、臺中市北屯區四維國民小學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本土語文指導員及臺中市國教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小組
七、研習對象(依優先錄取順序):
(一)112 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師授課合格率未達 100%之學校正式教師
(二)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現職教師
(三)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代理教師、代課老師及實習老師
(四)本市公(私)立幼兒園教師及教保員
(五)如尚未滿額,再行開放一般民眾報名
八、研習日期、地點:
地點 報名日期 辦理日期/報名網址 錄取總人數
新社高中 112/12/11 上午 9 時至
112/12/22 下午 5 時
113/1/24-113/1/26
https://forms.gle/LaYST
4iAAHhom42y5
30
四維國小
113/5/6 上午 9 時至
113/5/17 下午 5 時
113/7/1-113/7/3
https://forms.gle/JDUZn
gVvXXe7zbnK9
50
註:112 學年度至 113 學年度期間客語能力認證考試:
1.113 年 3 月/客家委員會 113 年第 1 次客語中級及中高級認證考試。
2.113 年 10 月/客家委員會 113 年第 2 次客語中級及中高級認證考試。
九、研習地點:市立新社高中(臺中市新社區中和街三段國中巷 10 號)
北屯區四維國小(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956 號)
十、研習內容:課程表如附件,各場次依實際情形調整
十一、報名及錄取方式:
(一)教師參加本研習活動,請於報名前先取得所屬服務學校同意。
(二)本研習採線上方式報名,錄取方式將依報名先後順序及前述優先錄取順序決定,額
滿為止。
(三)錄取名單將以正式公文函發各參訓教師所屬學校核予公假,並於本局全球教育資訊
網公告,請自行關注相關訊息發布及查詢。
十三、研習注意事項:
(一)本計畫分為四縣腔、大埔腔 2 組別,請於報名時擇一參加。
(二)每人原則上錄取一場次(如寒假場次已錄取,暑假場次將優先開放其他尚未參加過之
教師優先錄取),請錄取者務必全程參加,如無法全程參加者,請勿報名;另如報名
後因故無法參加,請務必於開課前致電教育局承辦人(04-22289111#54314)取消錄取
名額,以利辦理遞補事宜,如開課後無特殊原因缺課或未於開課前來電取消參加,
將列入爾後報名此研習之錄取考量;全程參與者,每場次核發研習時數 21 小時。
(三)請各校務必督導參訓人員於「112 學年度」報考任一場次語文能力認證考試,如未於
本學年度參加考試,將納入學校未來報名本研習之錄取先後順序參考。
(四)本案工作人員及研習人員給予公假。
(五)研習將提供午餐,請自備環保杯及餐具。
(六)如遇颱風或其他天災,研習當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本市公告「停止上課」,則本
研習停止辦理。請參與人員注意自身安全。
(七)報名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視同同意本局調查後續認證研習報名與通過情形及提供個人
資料作為本土語文推動相關統計使用。
十四、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由教育局另案核定辦理敘獎。
十五、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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