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0年教育部文藝創作獎自3月2日起開始徵件,鼓勵師生踴躍參加。
發佈日期 :
2021-01-1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1-19
資訊群組 :
說明:
一、 參選資格:
(一)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者。
(二)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 教師組:
1、 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 短篇小說
3、 散文
4、 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5、 童話
(二) 學生組:
1、 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 短篇小說
3、 散文
4、 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三、 參選受理期間:自110年3月2日起至110年4月13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一、 參選資格:
(一) 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任、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者。
(二) 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
二、 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 教師組:
1、 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 短篇小說
3、 散文
4、 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5、 童話
(二) 學生組:
1、 戲劇劇本(11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
2、 短篇小說
3、 散文
4、 詩詞(110年為古典詩詞)
三、 參選受理期間:自110年3月2日起至110年4月13日截止,採取先線上報名(網址:https://web.arte.gov.tw/philology/)後掛號郵寄送件方式辦理,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親送者必須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達。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