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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3學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場館體驗展延計畫-臺中綠美圖場館參訪」

發佈日期 : 2025-11-25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11-25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黃教學組長
主旨: 檢送本局「113學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場館體驗展延計畫-臺中綠美圖場館參訪」1份,有意申請學校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旨揭計畫辦理。
二、 為使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用在地美感場域,豐富美感課程與體驗,涵育學生藝術與美感知能,爰辦理本計畫。
三、 補助師生來回遊覽車交通費,每校可申請總金額新臺幣1萬元為上限,其中教育部補助總額80%,餘20%由學校自籌。
四、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自即日至114年11月28日(星期五)止。
(二) 請將申請表及經費概算表各1份,免備文逕送臺中市豐原區福陽國民小學(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綠山巷83號)教務處高惠貞組長(04-25291101分機611)收,信封請註明#場館體驗計畫活動申請,電子檔(word 檔及核章掃描PDF檔)E-mail至gallery@fuyaes.tc.edu.tw。
(三) 本局將召開審查會議,另函知通過審核學校。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113學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
場館體驗展延計畫-臺中綠美圖場館參訪
壹、依據
一、教育部「美感教育中長程計畫-第三期五年計畫(113-117年)」課程實踐
「2-3-2 推動直轄市、縣(市)政府藝術與美感深耕計畫」。
二、113學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展延計畫。
貳、目標
一、運用在地美感場域資源,豐富美感課程與體驗,涵育學生藝術與美感知能。
二、培養學生參觀禮節及永續使用藝文場館之習慣,涵養美感環境感知能力。
三、提升學校藝術與美感教育之廣度與活化領域課程之推展。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豐原區福陽國民小學。
肆、實施方式
一、參加對象:臺中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二、辦理時程:核定日起至115年1月31日止。
三、合作場館:配合臺中綠美圖將於114年12月13日正式開館,其展區亦開放預約申請,並提
供美術館或建築導覽服務,門票免費。
四、本案獲補助學校,參訪期間須配合進行拍攝作業,做為綠美圖推廣宣傳之用。
五、辦理經費額度:師生來回遊覽車交通費,總金額上限1萬元整,教育部經費補助核定總額
80%,補助額度每校最高以1萬元為限(1萬元*80%=8,000元),其餘20%由學校預算支應。
六、申請方式
(一)即日起至 114 年 11 月 28 日前,檢附申請表(附件 1)、經費概算表(附件 2)各 1 份,免
備文逕送臺中市豐原區國民小學教務處高惠貞組長收(地址:420 臺中市豐原區南陽
路綠山巷 83 號),連絡電話:04-25291101 分機:611,並將電子檔(word 檔及核章掃
描 PDF 檔)E-mail 至 gallery@fuyaes.tc.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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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請表送達時間為補助順序,並以 112-113 學年度未獲補助學校及申請臺中綠美圖
(預計於 114 年 12 月 13 日開館) 為優先。
(三)申請結果另行公告。
七、核結方式:活動完竣後1週內(最遲於115年2月6日前)提交領據、收支結算表及成果報告表
(附件3)紙本核章正本1份,免備文逕送臺中市豐原區國民小學教務處高惠貞組長收(地址:
420臺中市豐原區南陽路綠山巷83號),連絡電話:04-25291101分機:611,並將電子檔(word
檔及核章掃描 PDF 檔)E-mail 至 gallery@fuyaes.tc.edu.tw。
伍、預期效益
一、豐富學生美感課程與體驗,涵育藝術與美感知能與視野。
二、提升學校藝術與美感教育之廣度,活化領域課程之推展。
陸、辦理經費:
一、申請場館體驗學校經費:由「113學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
深耕展延計畫」經費(教育部補助比率80%)及學校預算(學校自籌20%)支應。
二、承辦學校(臺中市豐原區福陽國民小學)經費:由「113學年度教育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
政府辦理藝術與美感深耕展延計畫」經費(教育部補助比率80%)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地方
教育發展基金(教育局自籌20%)支應。
柒、成效與考核
一、本計畫辦理完竣後2週內,由承辦學校(臺中市豐原區福陽國民小學)彙整各校收支結算表
及成果報告表紙本及電子檔各1份送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終身教育科辦理核結。
二、承辦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規報請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敘獎事宜。
捌、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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