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5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114學年度第2學期場館體驗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3-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3-20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黃教學組長
主旨: 檢送本局「115年度『藝起來尋美』-教育部推動國民中小學辦理美感體驗教育計畫-114學年度第2學期場館體驗計畫」1份,有意願申請之學校請依限填報申請表單,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旨揭計畫辦理。
二、 為使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用在地美感場域資源,豐富美感課程與體驗,涵育學生藝術與美感知能,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計畫補助師生來回遊覽車交通費,每校可申請多個場館,惟核定總金額以新臺幣(下同)2萬元為上限,教育部補助總金額50%,本局補助總金額30%,補助額度以1萬6,000元為上限,餘20%由學校自籌。
四、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即日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二) 請填報申請表單https://bit.ly/1142tcgallery並請上傳核章完成之「114學年度第2學期場館體驗計畫申請表」(如附件)。
五、 本案將召開審查會議,另函知通過審核之學校。
說明:
一、 依據旨揭計畫辦理。
二、 為使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用在地美感場域資源,豐富美感課程與體驗,涵育學生藝術與美感知能,爰辦理旨揭計畫。
三、 本計畫補助師生來回遊覽車交通費,每校可申請多個場館,惟核定總金額以新臺幣(下同)2萬元為上限,教育部補助總金額50%,本局補助總金額30%,補助額度以1萬6,000元為上限,餘20%由學校自籌。
四、 申請時間及方式:
(一) 即日至115年3月31日(星期二)止。
(二) 請填報申請表單https://bit.ly/1142tcgallery並請上傳核章完成之「114學年度第2學期場館體驗計畫申請表」(如附件)。
五、 本案將召開審查會議,另函知通過審核之學校。
瀏覽數:
分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