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轉知115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B5-1生成式AI與教育應用工作坊

發佈日期 : 2026-04-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4-21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黃教學組長
主旨: 有關115年「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B5-1生成式AI與教育應用工作坊,請鼓勵所屬參加,並惠予公(差)假登記暨課務排代,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中小學實施計畫辦理。
二、 旨揭研習資訊:
(一) 場次一
1、 時間:115年5月22日(星期五)下午2時至5時30分。
2、 地點:本市立文華高中忠孝樓2樓第一會議室(西屯區寧夏路240號)。
(二) 場次二
1、 時間:115年6月9日(星期二)上午9時10分至12時10分。
2、 地點:本市立神岡高工資訊科技教室一(神岡區中山路627號)。
(三) 場次三
1、 時間:115年6月17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
2、 地點:本市立神岡高工資訊科技教室一(神岡區中山路627號)。
(四) 場次四
1、 時間:1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上午9時至12時。
2、 地點:本市大甲區東陽國小多功能教室(大甲區甲東路520號)。
(五) 場次五
1、 時間:115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4時。
2、 地點:本市立三光國中4樓會議室(北屯區三光一街77號)。
三、 參加對象:本市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教師,該校教師優先。
四、 報名方式: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1.inservice.edu.tw/)上開學校項下搜尋課程內容進行報名。
五、 檢附本案實施計畫1份,如有疑問,請逕洽各校聯絡人。


115 年度臺中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
子計畫:B5-1 生成式 AI 融入教學工作坊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114 年度臺中市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實施計畫(展延至 115
年 5 月)。
二、依據臺中市資訊教育推動細部計畫。
貳、 計畫目標:
為推動數位學習發展,探討自主學習在學校的實施模式,發展自主學習
與數位學習平台的實作,實際運用於課堂以提升學生的學習成效。
參、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臺中市中小學數位學習推動辦公
室。
二、承辦單位:臺中市立大甲國民中學、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學、臺中
市立神岡工業高級中等學校、臺中市立東陽國民小學、臺中市立三光國
民中學。
肆、 參與對象:
參加對象:優先錄取該校教師,其次為臺中所屬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教師,
以網路線上報名順序為原則。
伍、 實施方式:
一、研習名稱:B5-1 生成式 AI 與教育應用工作坊(3hr)
二、場次資訊:
日期 講師 地點 名額
115/5/22(五)
14:00-17:30
葉晉源 文華高中忠孝樓 2 樓第一會議室
(臺中市西屯區寧夏路 240 號)
60
115/6/9(二)
9:10-12:10
張夙惠 神岡高工資訊科技教室一
(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 627 號)
30
115/6/17(三)
13:00-16:00
張夙惠 神岡高工資訊科技教室一
(臺中市神岡區中山路 627 號)
30
115/8/27(四)
9:00-12:00
林建毅 東陽國小多功能教室
(臺中市大甲區甲東路 520 號)
30
115/9/16(三)
13:00-16:00
莊佶達 三光國中 4 樓會議室
(臺中市北屯區三光一街 77 號)
50

陸、 報名及聯絡方式:
一、文華高中場次:
1.報名方式:請於辦理場次開始前 14 天到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www.inservice.edu.tw/)-研習專區(文華高中)完成研習報名登錄。
2. 聯絡人:04-23124000#241 張小姐
二、神岡高工場次:
1.報名方式:請於辦理場次開始前 14 天到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www.inservice.edu.tw/)-研習專區(神岡高工)完成研習報名登錄。
2.聯絡人:04-25623421#613 廖國興組長
三、東陽國小場次:
1.報名方式:請於辦理場次開始前 14 天到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www.inservice.edu.tw/)-研習專區(東陽國小)完成研習報名登錄。
2.聯絡人:04- 26876823#731 張薰元組長
四、三光國中場次:
1.報名方式:請於辦理場次開始前 14 天到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http://www.inservice.edu.tw/)-研習專區(三光國中)完成研習報名登錄。
2.聯絡人:04-22313699#714 陳明瑜組長
柒、 注意事項:
一、 請參加人員所屬服務機關學校於研習期間惠予公(差)假登記出席參加。
二、 參加人員依實際上課時數核給研習時數。已報名者無故缺席,由承辦學
校彙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依規處理。
三、 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瀏覽數: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