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高中學習評量規定
發佈日期 :
2021-03-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3-11
資訊群組 :
依「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評量辦法」第5條規定:「學業成績評量之科目,依高級中等學校課程綱要之規定。」另依「臺中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在校作息時間規劃注意事項」第8點規定:「學生於非學習節數活動之參與狀況,不得列入出缺席紀錄;但得視其情節,採取適當之正向輔導管教措施。」是以,學校辦理課業輔導所安排之課程,不屬學業成績評量範圍,不得納入學業成績評量之計算,亦不得將學生參與狀況列入出缺席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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