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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臺中市114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師回流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6-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6-09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黃教學組長
主旨: 檢送「臺中市114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師回流增能研習實施計畫」乙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1月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45505653號函辦理。
二、 為強化本土語文教學人員本土語文知能、多元教材融入教學及班級經營等,以協助教師深化本土語文各項能力之教學專業,提升實務教學成效,爰針對本市各級學校本土語文課程教師(含現職教師及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辦理旨揭研習。
三、 研習時間、地點:
(一) 臺灣台語:115年7月1日(星期三)至7月3日(星期五)假本市北屯區東光國小辦理。
(二) 臺灣客語:115年7月28日(星期二)至7月30日(星期四)假本市立石岡國中辦理。
四、 有意參加者,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22日(星期一)下午4時止,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sqfeJwU5hDoncHfd8)線上報名,將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臺中市 114 學年度本土語文教師回流增能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11 月 4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5653 號函。
二、目的:
(一)強化本市語文教學人員班級經營之專業知能。
(二)透過聚焦深化本土語文各項能力之教學專業面向課程,提升教師實務教學之專業。
(三)分享教師教材教法技巧及在地文史課程教案研討。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四、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學校:臺中市北屯區東光國小、臺中市立石岡國中
六、協辦單位:臺中市本土語文指導員及臺中市國教輔導團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小組。
七、實施對象(依優先順序錄取):本市各級學校本土語文課程教師(含現職教師及教學支援工
作人員)。
八、研習期間:
(一)臺灣台語:115 年 7 月 1 日(星期三)至 7 月 3 日(星期五),報名人數上限 60 人。
(二)臺灣客語:115 年 7 月 28 日(星期二)至 7 月 30 日(星期四),報名人數上限 30 人。
九、研習地點:
(一)臺灣台語:臺中市北屯區東光國小(臺中市北屯區東光路 926 號)
(二)臺灣客語:臺中市立石岡國中(臺中市石岡區豐勢路國中巷 1 號)
十、報名方式:
(一)報名期限:自公告日起至 115 年 6 月 22 日(星期一)下午 4 時止,逾期恕不受理。
(二)教師參加本研習活動,請於報名前先取得所屬服務學校同意,參與人員參與研習後
返校之分享與推廣細節,請各校自行訂定。
(三)有意參加者,請至 Google 表單線上報名(https://forms.gle/sqfeJwU5hDoncHfd8),
由本局依報名先後順序擇優錄取,額滿為止。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局全球資訊網-公
告與活動-公告訊息(https://www.tc.edu.tw/)。
十一、研習注意事項:
(一)講師、工作人員及研習人員均給予公假。
(二)參加人員將依實際參與情形,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核發研習時數(各參訓教師如需
研習時數證明者,請務必先行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申請個人帳號)。
(三)報名參與本研習之教師視同同意本局將個人資料作為本土語文推動相關統計使用。
(四)由於校內停車空間有限,請學員自行善用周邊停車格、搭乘大眾交通運輸工具或共
乘前往;另研習每日上午 9 時 30 分前若未到研習現場將視為缺席,當天即不提供午
餐。
十二、執行本計畫有功人員,依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辦理相關敘獎。
十三、本計畫奉核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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