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農業局115年10月27日中市農輔字第1150043672號函辦理。 二、 為推廣大甲區優質芋頭及在地農特產品,本活動結合農業休閒旅遊、食農教育體驗與芋頭宴及小吃美食推廣行銷宣傳,提升在地農產知名度、拓展市場通路,並加深民眾對在地農業文化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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