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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110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跨校共學輔導員」本市推薦作業期程變更

發佈日期 : 2021-05-2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5-21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黃教學組長
主旨: 有關教育部110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實施計畫「跨校共學輔導員」本市推薦作業期程變更,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0年1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10228號函暨本局110年5月11日中市教課字第1100034393號函(諒達)辦理。
二、 旨案共學輔導員原定收件截止期間為110年5月25日(星期二),因受國內COVID-19疫情影響展延至同年6月2日(星期二),請鼓勵貴屬有意擔任且符合資格之教師於110年6月2日(星期二)前將推薦表正本(請逐級核章並經校長同意推薦)及相關佐證資料交換或寄送至本市教專中心(407022臺中市西屯區安和路99號,請協和國小代轉),以交換送抵時間或郵戳為憑。共學輔導員相關資格與規範,請依本局前開函說明辦理。
三、 檢送旨案「跨校共學輔導員」本市推薦表(含校長同意書)及跨校共學輔導員諮詢注意事項各乙份,若對於跨校共學輔導員推薦或服務有相關疑問,請洽本市教專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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