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立后綜高中運動團隊暑期防疫訓練計畫
發佈日期 :
2021-08-09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8-09
資訊群組 :
臺中市立后綜高中 運動團隊訓練 因應 COVID-19 防疫計畫
一、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23 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
目的: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疫情警戒調降為二級期間,為確保學校運動團
隊於學校停課期間,返校參加運動團隊訓練之學生選手及教練人員之健康,避免增加不必要的群聚染,擬訂防疫管理辦法以降低疫情於學校發生機率與規模、社區傳播風險。未來並將依疫情發展狀況,視政府、局端公告,需要持續更新修正本辦法。
二、實施內容及方式
(一)、訓練期間:自 110 年 8 月 2 日起至 8 月 31 日。
(二)、防疫規定:進入前量測體溫(額溫<37.5℃;耳溫<38℃)、全程佩戴口罩、實聯制、維持社交安全距離,並且配合酒精消毒、人數管制等配套措施,工作人員(如教練、防護員) 全程佩戴口罩及面罩,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 天者,須有 3 日內快
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 3-7 天定期快篩(原則每 7 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
(三)、返校參與訓練人員健康管理
1. 盤點預計返校參與訓練相關人員(包含教練、防護員及學生等)名單,確實造冊,並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及有異常時之追蹤處理機制,確保人員落實健康監測。(附件一)
2. 工作人員(如教練、防護員)全程佩戴口罩及面罩,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 天者,須有 3 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 3-7 天定期快篩(原則每 7
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
3. 掌握所有參訓人員之接觸史及足跡紀錄:包括開始返校前 14 日內、訓練時間以內、及訓練時間以外(如:入校前、離校後、其他非參訓日及假日),每日追蹤健康自主管理、社會接觸史調查。
4. 落實參訓人員每日體溫量測、健康狀況監測及訓練期間身體狀況紀錄。
5. 由教練負責管理訓練相關人員健康監測事宜,確保所有參訓人員落實健康監測,並將所有參訓人員每日體溫、健康監測及訓練期間身體狀況紀錄,列冊管理。
6. 落實每日自我健康監測,若有出現發燒(額溫≥37.5℃;耳溫≥38℃)、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 COVID-19 症狀情形者,暫不得前往學校並主動通知學校,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
7. 人員若有發燒及健康狀況異常,經就醫評估接受 COVID-19 相關採檢者,落實「COVID-
19 採檢後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自採檢醫療院所返家後,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等待檢驗結果:
(1). 未使用退燒藥之情況下,退燒超過 24 小時且相關症狀(如:咳嗽、呼吸急促)緩解後,且檢驗結果為陰性,始可返回學校。
(2). 如檢驗結果為陽性,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等候公衛人員通知,一人一室,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或使用相同衛浴設備,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若有就醫需求,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四)、人員於校內訓練期間衛生行為:
1. 加強人員防疫教育:參訓前確保每一位人員皆已接收到防疫宣導訊息並已充分瞭解, 並定期加強宣導。
2. 進入校園時:學校入口處及訓練場所入口處,已提供充足的清潔及消毒用設備(75%酒精或酒精性乾洗手液等),以確保人員進入前應先進行手部清潔。
3. 在校訓練期間:所有人員均應佩戴口罩,工作人員(如教練、防護員)除佩戴口罩外, 應另佩戴防護面罩。(註:運動中佩戴口罩可能帶來一定風險,如有心血管疾病或呼吸道過敏體質者,應避免參加。)
4. 訓練完畢後:立即清潔雙手,返家後立即盥洗更換服裝。
5. 不開放住宿:學校運動團隊訓練相關人員不得自行在校內集中住宿。
6. 不得飲食:在校期訓練期間除補充水分預防中暑外,不得在訓練場中用餐。
7. 飲水:應事前備妥足夠量之個人裝備瓶裝水,且不共用或分裝飲用。(五)、學校訓練場地及器材清潔消毒 (附件六)
1. 每日訓練前,保持通風,整備清潔消毒相關用品。
2. 每日訓練後,由教練執行環境清潔及消毒,以稀釋漂白水、酒精擦拭訓練器材以及常接觸之表面(如器材、重量訓練器材等)。
3. 每日訓練結束時,落實訓練場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人員使用情形提升清潔消毒頻率。
(六)、訓練場地、訓練內容管理及訓練計畫
1.訓練場所:
(1). 以室外通風良好地點為主(如操場),場地範圍人數限制為 40 人。
(2). 訓練場地,場地範圍人數限制為 20 人,確實保持門窗開啟以維持空氣流通之狀態 有使用電風扇時,應注意以固定方向吹(不轉向)。
2. 參訓人員名單已確實造冊及控管,以固定人員方式訓練,且限學校內人員,禁止跨校訓練。
3. 訂定完整訓練計畫,包含運動團隊名稱、人員名冊、訓練方式規劃等(如附件七)。
4. 落實人數管理,同時段內所有參訓人員(包含學生、教練及防護員等),以室內場館不超過 20 人、室外場地以不超過 40 人為限。
5. 確實掌握並記錄學生訓練期間身體狀況,如發生緊急情況,將確實依緊急處理流程處理。
6. 學生選手返校參加學校運動團隊之訓練,已取得家長同意書(如附件二),並告知家長相關訓練防疫措施及應注意事項(包含風險告知)。
7. 訓練計畫:
(1). 每日不超過三小時。
(2). 訓練依分組、分時段、分區訓練,並保持室內、外安全距離。
(3). 以低強度訓練為主,恢復體能為主要目的,適時觀察學生狀況並適度調整內容。(4).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休息並後續觀察追蹤。
(七)、參與訓練人員發生確診者或是風險感染者,依「學校出現感染風險者之應變措施」(如附件三)「學校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如附件四)如規定辦理。
(八)、如有違反相關管理規定或有其他防疫考量因素,視情況得命其隨時停止訓練。
一、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7 月 23 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運動團隊訓練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
目的:因應國內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疫情警戒調降為二級期間,為確保學校運動團
隊於學校停課期間,返校參加運動團隊訓練之學生選手及教練人員之健康,避免增加不必要的群聚染,擬訂防疫管理辦法以降低疫情於學校發生機率與規模、社區傳播風險。未來並將依疫情發展狀況,視政府、局端公告,需要持續更新修正本辦法。
二、實施內容及方式
(一)、訓練期間:自 110 年 8 月 2 日起至 8 月 31 日。
(二)、防疫規定:進入前量測體溫(額溫<37.5℃;耳溫<38℃)、全程佩戴口罩、實聯制、維持社交安全距離,並且配合酒精消毒、人數管制等配套措施,工作人員(如教練、防護員) 全程佩戴口罩及面罩,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 天者,須有 3 日內快
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 3-7 天定期快篩(原則每 7 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
(三)、返校參與訓練人員健康管理
1. 盤點預計返校參與訓練相關人員(包含教練、防護員及學生等)名單,確實造冊,並訂定健康監測計畫及有異常時之追蹤處理機制,確保人員落實健康監測。(附件一)
2. 工作人員(如教練、防護員)全程佩戴口罩及面罩,首次訓練前,未施打疫苗或疫苗接種未達 14 天者,須有 3 日內快篩或核酸檢驗陰性證明,且每 3-7 天定期快篩(原則每 7
天篩檢,應變處置時得縮短為每 3 天篩檢)。
3. 掌握所有參訓人員之接觸史及足跡紀錄:包括開始返校前 14 日內、訓練時間以內、及訓練時間以外(如:入校前、離校後、其他非參訓日及假日),每日追蹤健康自主管理、社會接觸史調查。
4. 落實參訓人員每日體溫量測、健康狀況監測及訓練期間身體狀況紀錄。
5. 由教練負責管理訓練相關人員健康監測事宜,確保所有參訓人員落實健康監測,並將所有參訓人員每日體溫、健康監測及訓練期間身體狀況紀錄,列冊管理。
6. 落實每日自我健康監測,若有出現發燒(額溫≥37.5℃;耳溫≥38℃)、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不明原因腹瀉等疑似 COVID-19 症狀情形者,暫不得前往學校並主動通知學校,儘速就醫接受評估及處置。
7. 人員若有發燒及健康狀況異常,經就醫評估接受 COVID-19 相關採檢者,落實「COVID-
19 採檢後應注意事項」相關規定,自採檢醫療院所返家後,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等待檢驗結果:
(1). 未使用退燒藥之情況下,退燒超過 24 小時且相關症狀(如:咳嗽、呼吸急促)緩解後,且檢驗結果為陰性,始可返回學校。
(2). 如檢驗結果為陽性,先留在家中不要離開,等候公衛人員通知,一人一室,避免與其他同住者接觸或使用相同衛浴設備,務必佩戴口罩和注意手部衛生,若有就醫需求,禁止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四)、人員於校內訓練期間衛生行為:
1. 加強人員防疫教育:參訓前確保每一位人員皆已接收到防疫宣導訊息並已充分瞭解, 並定期加強宣導。
2. 進入校園時:學校入口處及訓練場所入口處,已提供充足的清潔及消毒用設備(75%酒精或酒精性乾洗手液等),以確保人員進入前應先進行手部清潔。
3. 在校訓練期間:所有人員均應佩戴口罩,工作人員(如教練、防護員)除佩戴口罩外, 應另佩戴防護面罩。(註:運動中佩戴口罩可能帶來一定風險,如有心血管疾病或呼吸道過敏體質者,應避免參加。)
4. 訓練完畢後:立即清潔雙手,返家後立即盥洗更換服裝。
5. 不開放住宿:學校運動團隊訓練相關人員不得自行在校內集中住宿。
6. 不得飲食:在校期訓練期間除補充水分預防中暑外,不得在訓練場中用餐。
7. 飲水:應事前備妥足夠量之個人裝備瓶裝水,且不共用或分裝飲用。(五)、學校訓練場地及器材清潔消毒 (附件六)
1. 每日訓練前,保持通風,整備清潔消毒相關用品。
2. 每日訓練後,由教練執行環境清潔及消毒,以稀釋漂白水、酒精擦拭訓練器材以及常接觸之表面(如器材、重量訓練器材等)。
3. 每日訓練結束時,落實訓練場廁所衛生清潔及消毒,並視人員使用情形提升清潔消毒頻率。
(六)、訓練場地、訓練內容管理及訓練計畫
1.訓練場所:
(1). 以室外通風良好地點為主(如操場),場地範圍人數限制為 40 人。
(2). 訓練場地,場地範圍人數限制為 20 人,確實保持門窗開啟以維持空氣流通之狀態 有使用電風扇時,應注意以固定方向吹(不轉向)。
2. 參訓人員名單已確實造冊及控管,以固定人員方式訓練,且限學校內人員,禁止跨校訓練。
3. 訂定完整訓練計畫,包含運動團隊名稱、人員名冊、訓練方式規劃等(如附件七)。
4. 落實人數管理,同時段內所有參訓人員(包含學生、教練及防護員等),以室內場館不超過 20 人、室外場地以不超過 40 人為限。
5. 確實掌握並記錄學生訓練期間身體狀況,如發生緊急情況,將確實依緊急處理流程處理。
6. 學生選手返校參加學校運動團隊之訓練,已取得家長同意書(如附件二),並告知家長相關訓練防疫措施及應注意事項(包含風險告知)。
7. 訓練計畫:
(1). 每日不超過三小時。
(2). 訓練依分組、分時段、分區訓練,並保持室內、外安全距離。
(3). 以低強度訓練為主,恢復體能為主要目的,適時觀察學生狀況並適度調整內容。(4).如有身體不適,應立即休息並後續觀察追蹤。
(七)、參與訓練人員發生確診者或是風險感染者,依「學校出現感染風險者之應變措施」(如附件三)「學校出現確診者應變措施」(如附件四)如規定辦理。
(八)、如有違反相關管理規定或有其他防疫考量因素,視情況得命其隨時停止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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