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實施辦法
發佈日期 :
2021-08-11
最後更新日期 :
2021-08-11
資訊群組 :
轉知: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辦理110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請符合資格學生,自110年9月22日起至110年10月5日止提出申請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0年7月27日建大教字第110030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彰化、臺中、雲林、南投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及彰化縣立國民中學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本獎學金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者,得向貴校提出申請。
三、 申請期限:申請時間為自110年9月22日起至110年10月5日止受理申請,經由貴校初審合格後,應於110年10月8日前造冊並審核用印後將紙本申請資料(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本縣委託學校國聖國小(地址:500035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三段608號輔導室收,信封外請加註「申請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四、 申請方式:
(一) 請依照本文附件之實施辦法規定及申請書等相關書表填寫。
(二) 請將附檔-造冊格式填寫後上網填報(網址:https://forms.gle/uNNLzfFHwc16ysvR8)。
五、 申請本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六、 本案請確實轉知貴校導師、學生家長,以達本案助學之目的。
七、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至基金會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www.kenda.org.tw)或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曾秘書,電話:04-8345171分機109。
說明:
一、 依據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110年7月27日建大教字第110030號函辦理。
二、 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彰化、臺中、雲林、南投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及彰化縣立國民中學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本獎學金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者,得向貴校提出申請。
三、 申請期限:申請時間為自110年9月22日起至110年10月5日止受理申請,經由貴校初審合格後,應於110年10月8日前造冊並審核用印後將紙本申請資料(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逕寄本縣委託學校國聖國小(地址:500035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三段608號輔導室收,信封外請加註「申請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獎學金」)。
四、 申請方式:
(一) 請依照本文附件之實施辦法規定及申請書等相關書表填寫。
(二) 請將附檔-造冊格式填寫後上網填報(網址:https://forms.gle/uNNLzfFHwc16ysvR8)。
五、 申請本獎學金所送各項書表,不論審查合格與否,概不發還。
六、 本案請確實轉知貴校導師、學生家長,以達本案助學之目的。
七、 如對本案有任何疑問,請逕至基金會網站查詢及下載(網址:http://www.kenda.org.tw)或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曾秘書,電話:04-8345171分機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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