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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案

發佈日期 : 2022-04-1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2-04-12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黃教學組長
主旨: 轉知國家教育研究院(以下簡稱國教院)商借教師協助執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研究發展相關業務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國家教育研究院111年4月1日教研課字第1111100383號函辦理。
二、 國教院依「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作業原則」規定,為順利推動該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力增能資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宣傳回饋等),該院需商借普通型高中、技術型高中及國民中小學教師各1名,除完成前述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協助推動課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 請有意願之教師及學校參閱國教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11年4月22日(星期五)前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推薦表」後函送國教院,後續將由國教院依規定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
四、 檢附「國家教育研究院商借教師至本院服務需求說明」普通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技術型高中之公立學校教師、國民小學或國民中學之公立學校教師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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