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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校113學年度臺中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學校教師代表票選結果

發佈日期 : 2024-02-20 最後更新日期 : 2024-02-20 資訊群組 : 人事室

一、依 據 臺 中 市 政 府 教 育 局 113 年 2 月 1 日 中 市 教 高 字 第 1130010426號函及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作業補充規定辦理。

二、查臺中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作業補充規定第2點第3項規定,第1項第5款之教師代 表、家長代表,於辦理該校校長出缺之遴選、連任或延任時 ,始具委員資格。教師代表應由學校專任教師選舉產生,投 票人數不得少於專任教師人數二分之一;家長代表應由學校 班級家長代表選舉產生,投票人數不得少於班級家長代表人 數四分之一。

三、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辦理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轉( 新)任遴選辦學說明會應行注意事項相關說明(不含校長申 請連任),各校辦理辦學說明會應成立工作小組,其成員應 含「人事主管、教師代表、家長代表,以及行政或職員工代 表等4人」,倘旨揭選舉所選出之教師代表為校內教師兼行政人員,於工作小組歸類為「行政或職員工代表」,工作小組中「教師代表」則由旨揭選舉獲得最高票數之未兼行政職專任教師遞補。學校得視需求於選舉結果列正取1名、備取 (候補)1至2名,倘正取人員因故出缺而有遞補需求時,應 於知悉出缺時3日內,敘明理由報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同意後始得由備取遞補。依前開補充規定第4點第2項規定略以, 遴選會開會時,委員應親自出席,不得委任他人代理。

四、本校校長第一任任期至113年7月31日將屆滿,本校業於113年2月 19日透過雲端差勤管理系統票選113學年度臺中市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學校教師代表結果,教師代表為王淑婷主任(正取)、張演中主任(備取);辦學說明會工作小組教師代表為李秉彥教師、行政或職員工代表為王淑婷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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