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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114年國中教育會考事宜

發佈日期 : 2025-01-22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1-22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葉註冊組長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月9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6706號函辦理。
二、 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評量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15條規定,為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辦理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係為瞭解並確保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高級中等學校各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
三、 114年國中教育會考將於5月17日、18日辦理,所有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倘有特殊情形者,另案報教育局辦理。
四、 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係屬「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同學踴躍作答。另國中教育會考歷屆題本已公布於「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之「歷屆試題」專區,學生及家長可逕行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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