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后綜高中節電實施計畫
113年度后綜高中節電實施計畫
一、依據「政府機關及學校全面節能減碳措施」與能源管理法第九條及能源管理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規定辦理。
二、實施目的:藉由推動節約能源措施,落實全校師生節約能源行動
三、實施對象:本校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
四、實施目標:全校每年用電量以維持或負成長為目的。
五、實施事項:
1.成立節約能源推動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總務主任兼任執行秘書;另
置能源管理人員一人,由事務組長擔任且辦理節能業務之推動;各處室主
任與教師代表組成,每年擬定節約能源目標與工作計畫。
2.實施節能減碳措施:
(1)購置及汰換設備:優先採購環保節能標章、省水標章之用電、用水設
備、器具及其它事務性產品。
(2)配合公務機關財產使用年限規定,採用變頻式冷氣機。
(3)設置自動開關設備,如照明系統,進行節約用電。
(4)照明燈具置換LED高效能照明燈具。
(5)用水設備新設或汰換時,應採用節約用水之省水龍頭或省水馬桶。
3.節約用電:
(1)衣著:夏季時除特定場所外,不穿西裝、不打領帶,改穿輕便衣服。
(2)空調:冷氣溫度調整至26-28度,配合電扇使用。
4.照明:
(1)依國家標準(CNS)所訂定之照度標準,檢討各環境照度是否適當
,並進行改善。
(2)積極宣導教室無人即關閉電源,採取責任區管理,隨手關閉電源。
(3)中午休息時間或公出離席時,關閉不必要照明。
5.電梯:電梯留給有需要的人使用,例如:受傷不便行走者。另推行步行
運動,3樓以下不搭乘電梯。
6.電力系統:
(1)變壓器放置場所需有良好通風,必要時加裝風扇或空調散熱。
(2)與台電公司訂有契約容量之執行單位,應定期檢討合理契約容量值
與功率因數,以減少電費支出。
7.事務機器:
(1)設定節電模式,當停止運作5–10分鐘後,即可自動進入低耗能休
眠狀態。
(2)中午休息時間,關閉不必要之辦公事務機器。
(3)長時間不使用之用電器具或設備,應關閉主機及周邊設備電源,以
減少待機電力之浪費。
8.其他:
(1)新建、增建、改建或修建之建築工程,應採節約能源之規劃設計。
(2)公文及紙張使用儘量採雙面列印或反面重複利用。
(3)開會應自備環保杯,不用紙杯;用餐應自備環保筷,不用免洗筷。
9.紀錄及查核
(1)總務處應定期抄錄各電表用電量及量測各責任區域空調溫度,並進
行必要之改善。
(2)總務處應定期進行設備系統維護檢查。
10.自我評量及檢討改善
(1)本年度用電量應與去年度同期之用電量作比較,無特殊理由,用電
不得成長。
(2)定期檢討內部各單位責任區域之執行情形。
11.教育訓練
(1)請上經濟部能源局網站,下載節約能源管理技術、方法等資料並自
我研習。
(2)將節約能源列為經常性辦理業務,並利用內部各種集會場合或活動
中宣導節約能源觀念及作法。
(3)張貼日常節約能源標語或提醒標示,以養成全員節約能源習慣。
(4)舉辦節能競賽活動,鼓勵全員參與落實節約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