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114學年度全國學生舞蹈比賽臺中市初賽實施計畫
一、 初賽報名方式: (一) 報名日期:自114年9月8日(星期一)至9月18日(星期四)止,逾期不予受理。 (二) 各組填寫報名表,請依本計畫規定至臺中市舞蹈比賽網站 https://art.tc.edu.tw/dance/報名;請於線上完成報名後,列印紙本報名表1式2份,並經就讀學校加蓋學校註冊章證明參賽者名冊均為正式學籍學生,將其中1份「報名表」及領取「獎狀」之B4回郵信封一個(個人組請貼44元郵資、團體組請貼60元郵資),於114年9月18日(星期四)前,掛號(信封請註明舞蹈比賽)逕寄至各區承辦學校始完成報名程序,逾期(郵戳為憑)不予受理;另1份報名表請自存。惟每校參加比賽,每一舞蹈類型概以一隊為限,且參賽人員需為該校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二、 參賽時間及地點:(比賽時間依賽程而定) (一) 一區(含私立及外僑國中小學校)、高中(職)組(個人;團體乙、丙組) 、大專組(個人): 1、 參賽時間:114年11月10日至11月13日(星期一至四)。 2、 比賽地點:臺中市立中港高中體育館。 3、 承辦學校:臺中市大雅區大明國小。 (二) 二、三區、團體甲組(一、二、三區;高中(職)組)、 國中團體 A 組(一、二、三區): 1、 參賽時間:114年11月17日至11月20日(星期一至四)。 2、 比賽地點: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篤行堂。 3、 承辦學校:臺中市北區篤行國小。 三、 易致危險之道具及物品不得攜帶進場,違者大會工作人員得強制令其離場,如生損害情事者,應由參賽單位負責賠償。相關特殊道具須遵照大會之規定於報名時填寫特殊道具申請使用單(詳見實施計畫-附件五),經大會技術核定後始得使用,違者扣總平均2分。 四、 為維護參賽人員與舞臺之安全,各參賽團隊搬運道具及布景人員,其舞蹈類型為「兒童舞蹈」者以8人為限;其餘類型以6人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