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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115學年度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增聘遴選實施計畫」

發佈日期 : 2026-04-14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4-14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黃教學組長
主旨: 檢送「115學年度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增聘遴選實施計畫」1份,請轉知所屬並鼓勵具專業、熱忱且符合資格、條件之教師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辦理。
二、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說明如下:
(一) 有關115學年度各領域/議題/專業實踐分團新聘輔導員遴選資格及條件、員額及報名方式請詳閱旨揭計畫及附件。
(二) 報名期程:自115年4月13日(星期一)起至115年5月4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
(三) 報名方式:請填妥旨案計畫附件三「115學年度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遴聘輔導員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及附件四「遴選報名表」,逕送各領域/議題/專業實踐分團之領/副召校長學校(附件二)辦理。



臺中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2-1-1>臺中市115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增聘遴選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
二、 臺中市114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
三、 臺中市114學年度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整體團務計畫。
四、 臺中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作業要點。
貳、 現況分析與需求評估:
每學年歷經人事更迭,為方便各輔導小組彈性運用員額增聘機制,遴選所需的領域/議題服務人力,更完善地協助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業務進行,新學年依舊循往例、依行政簡化原則,將輔導員遴選分為書面初審及面試複審,讓各輔導小組自行擇定新增員額數、審查日期與面試內容。
參、 目的:
一、透過公開方式遴選優秀之教育人員,擔任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以下簡稱輔導員),以發揮課程與教學輔導功能,達成輔導工作目標,提升國民教育品質。
二、培育具專業與熱忱之專任/兼任輔導員,以利推動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政策。
三、落實十二年國教課綱教學與評量參考案例研發,協助學校教師進行有效教學。
肆、 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中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語文領域英語文分團(國中組)
四、協辦單位:臺中市立光明國民中學
伍、 115學年度增聘各分團輔導員領域及員額:
各領域/議題/專業實踐分團輔導員增聘員額,請詳參附件一:專任輔導員每週授課節數以二節為原則、兼任及行政輔導員則以每週減授課節數至多四節為原則,並以公(差)假執行各輔導小組團務工作,代課鐘點費得由輔導員所屬服務學校統籌運用。
陸、 輔導員遴選資格及條件(符合下列資格,並具備所述條件之一者):
一、資格:
(一)現任本市現職公立國中小編制內合格教師,實際擔任教學年資屆滿3年以上且服務成績優良,有具體事蹟或證明文件者。
(二)未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第33條及教師法第14條、第15條、第16條各款之情事者,且最近3年內考績考列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4條第1項第1款者。
(三)專任輔導員宜由學校專任教師擔任,以不兼任學校主任、導師及中央課程諮詢輔導教師等重要工作為原則。
二、條件:
(一)具愛心、工作熱忱、豐富的學科知識且教學期間表現優異者。
(二)對課程發展與教學研究具有興趣或經驗豐富者。
(三)曾獲優良教師或特殊優良教師。
(四)曾獲全國性課程與教學相關獎項者。
(五)已完成A1、A2課程研習。
(六)經本局推薦或其他具有特殊優良表現或貢獻,並具有證明者。
柒、 輔導員之任務:
一、專任輔導員:
(一)擔任中央與本市教育政策的轉化者,針對中央政策與召集校長共同擬訂具體可行的推動策略,並提出具體成效評估規劃與作法。
(二)協助召集校長進行全市課程、教學與評量政策之擬訂與推廣。
(三)協助召集校長推動分團輔導團員增能並協助學校課程發展、實施與評鑑。
(四)規劃、撰寫並執行精進計畫及主導、規劃、實施成效評估。
(五)帶領輔導員進行課程教學研發與參考案例實作。
(六)進行教學相關議題研究:公開授課、教學與評量案例、……。
(七) 執行到校服務及專業支持夥伴協作計畫,宣導國民教育相關政策,輔導學校落實辦理。
(八)負責分團教學網站(臺中市國民中小學課程教學資源網)之經營管理,提供教師教學資源、經驗分享與意見交流之平臺。
(九)辦理課程、教學、評量心得發表及相關研討會議,出版有關教學輔導或研究刊物。
(十)其他相關課程與教學輔導工作交辦任務。
(十一)執行精進教學品質計畫時,減課任務範疇包含到校服務。
二、兼任輔導員:
(一)協助辦理到校服務及課程教學研發工作。
(二)協助提供全市各校有關課程教學的諮詢服務。
(三)協助學校教師專業成長。
(四)進行教學相關議題研究:公開授課、教學與評量案例、……。
(五)協助小組網站內容充實與更新,提供教師教學資源、經驗分享與意見交流之平臺。
(六)協助辦理成效評估的規劃與實施。
(七)協助辦理課程、教學、評量心得發表及相關研討會議,出版有關教學輔導或研究刊物。
(八)執行精進教學品質計畫時,減課任務範疇包含到校服務。
(九)其他相關課程與教學、到校服務工作交辦任務。
捌、 報名方式:
一、 簡章及報名表:除函送各校外,並公布於教育局網站/國教輔導體系入口網 (https://reurl.cc/qnxM3R)。
二、 報名方式:
(一)請備妥下列表件以掛號郵寄或逕送各分團領召/副召校長報名。各分團報名寄送地址如附件二。
(二)繳交資料:一律以A4格式印製。
1.服務學校校長同意書(附件三)1份。
2.遴選報名表(附件四)1份(無推薦人者,推薦人請填寫自薦)。
(三)報名期限:自115年4月13日(星期一)至115年5月4日(星期一)止(以郵戳為憑,寄送地址如附件二)。
玖、 輔導員遴選程序:
一、本次新進輔導員遴選由各領域/議題/專業實踐分團之領召/副召校長辦理書面審查及通知面談複審。
二、經評審委員表決,並依實際遴選程序,得以從缺處理。
三、錄取名單由本局於115年6月公布於教育局網站/國教輔導體系入口網。
壹拾、 輔導員之培訓:
輔導員經錄取後由本局公開授證,另須依規定參加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輔導員培訓。
壹拾壹、 經費來源:
由「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114~115年度本局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相關預算補助支應。
壹拾貳、 預期成效:
一、訂定統一的公告與遴選方式,並明列輔導員的基礎資格,讓有興趣的教育人員方便查詢與報名。
二、提供各領域/議題/專業實踐分團彈性的篩選程序,俾利依分團需求遴聘有熱忱的教育人員。
三、以公開公正的方式,招募合適的教師,充實本市國民教育地方輔導團的輔導員人力資源。
壹拾參、 考核:
一、辦理本計畫順利完成之相關有功人員,依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案件處理要點、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規定辦理敘獎。
二、校內教師2位(含)以上出任輔導團人員之學校校長,得依臺中市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育人員獎勵要點,由本局敘獎嘉獎2次以資鼓勵。
三、本市所屬中小學校長、主任或其他教育人員甄選、遷調時,曾擔任輔導員之年資,得依相關規定比照學校兼行政職務之教師採計積分,曾擔任專任輔導員及兼任輔導員並給予特殊加分。
壹拾肆、 本計畫經教育部審查通過並經本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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