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大考中心「116學年度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特殊 項目申請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公告事宜,請查 照。
發佈日期 :
2026-06-23
最後更新日期 :
2026-06-23
資訊群組 :
教務處
發佈者 :
李實驗研究組長
說明:
一、考生申請身心障礙及重大傷病考生應考服務之特殊項目, 應繳交本會大考中心格式之診斷證明書。為保障考生應考 權益,使考生具充分時間就診取得診斷證明書,116學年度 診斷證明書格式及填寫樣例業於115年06月17日(三),公告 於本會大考中心網站https://www.ceec.edu.tw之下載專 區,敬請周知相關師生。
二、116學年度考試簡章預計於115年08月04日(二)公告,屆時 務請貴單位轉知報名考生,詳閱「捌、身心障礙及重大傷 病考生應考服務」申請辦法,以保障個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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